近日,吉林省出台《关于激发人才活力支持人才服务乡村振兴的政策措施》,并开展乡村振兴“十杰百优”评选和乡村人才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最终选出“乡村振兴杰出人才”荣誉称号获得者10名,“乡村振兴优秀人才”荣誉称号获得者名,乡村人才高级职称获得者名,以激发乡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氛围,为吉林省乡村振兴事业强支撑、扬优势、增动力。
《措施》指出,加强对乡土人才政治品德、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等方面评价考核。创新乡土人才评价标准,在评价标准上突破以往的“学历、论文、身份、年龄”等评价门槛,树立乡土人才培养的“风向标”。
《措施》规定,各市州、县市区人社部门可按照推荐数额直接向省厅申报,简化申报流程,提高申报效率。将乡村人才初、中级职称评审权限下放到县一级,各地人社部门可根据本地实际,自主设立职称评委会。
《措施》坚持权威评审,联合多部门多领域专家学者共同组建评委会,确保定级工作的权威性和公信力。立足乡村人才实际,将评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