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年下半年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的通知
为做好年下半年自学考试考生毕业申请及毕业证书发放工作,现就此次毕业办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生申请毕业时间及办法
考生毕业申请、现场确认时间为年11月28日9时-12月7日16时,逾期不予补办。
从年开始毕业审定费实行网上缴费,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含二学历、高职高专考生),登陆吉林省教育考试院
4.国外毕业证书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省内中外合作办学颁发的毕业证书需提交吉林省教育厅出具的《吉林省中外合作办学学历认证书》原件。
四、申请毕业初审要求
各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含高职院校)对验证未通过的特殊考生现场确认时,需认真审核考生的材料。如有特殊问题请与省教育考试院及时联系。如考生前置学历系统初审未通过,按照以上第三条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后,初审即可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将考生数据及相关证明材料上报教育部考试中心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并注册成功后方能下发毕业证书。
五、收费标准
毕业审定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省财*厅、省教育厅《关于自学考试毕业审定费收费标准的批复》(吉省价综联[]号)文件规定收取,收费标准为44元/生。
吉林省教育考试院
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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