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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的企业老板注意啦最新指示至少应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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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7日,吉林省人社厅发布《吉林省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企业职工货币平均工资最低增长3%。

企业至少应为员工加薪3%

按照《通知》要求,企业职工货币平均工资增长上线为12%,企业职工货币平均工资增长中线(基准线)为7%,企业职工货币平均工资增长下线为3%。

上述工资指导线适用于企业在岗职工工资分配。

企业应制定工资增长计划

省人社厅的工作人员表示,企业应当按照“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的要求,参照工资指导线制定本企业年度工资增长计划,合理调整和确定企业各岗位人员的工资水平。

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增长的企业,应按照中线安排职工工资增长;经济效益增长幅度较大,平均工资低于所在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以及人力资源市场紧缺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占比例较高的企业,应按上线增加职工工资;经济效益未提高,但生产经营基本正常的企业,可按照下线安排增加职工工资;生产经营不正常、经济承受能力不足的企业,若今年不能安排职工工资增长,应征求职工意见,经职代会或职工大会讨论通过。

要积极开展工资集体协商

《通知》要求,企业要按照《吉林省工资集体协商暂行办法》规定的程序、内容及相关要求,参照工资指导线,及时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签订工资集体合同,报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部门审查备案,并在规定时间内以适当方式向全体职工公布,接受职工群众监督。

在企业工资指导线发布之前已签订工资集体合同的,如原合同职工工资增长幅度未达到工资指导线水平,可参照工资指导线并结合企业经营情况,重新调整工资增长水平,签订工资集体合同变更书,作为集体合同的补充协议。

优先保证重点群体工资增长

省人社厅要求,工资增长要向企业技能人才、科研人员、一线职工和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倾斜,通过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不按规定落实工资指导线的企业,不得评选为县级以上先进企业、诚信企业和劳动关系和谐单位,企业法人代表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参加县级以上先进个人评选。

省直行业单位、年度

稳岗补贴集中审核工作启动

7月27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省直行业单位、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补贴集中审核工作将于近期启动。省人社厅、省财*厅、省社保局将从8月初至9月末,利用2个月时间对、年度申请稳岗补贴的省直行业单位开展集中审核。

我省已于7月初正式启用全省稳岗补贴信息采集系统。截止7月20日,已将年上半年所有享受稳岗补贴企业信息入库,确保当年所有享受稳岗补贴企业信息全部录入。下一歩,我省将充分利用稳岗信息系统的统计分析功能,按月对享受稳岗补贴企业的所属行业、性质规模、补贴金额、使用方案等情况,开展多角度分析,全面掌握稳岗补贴*策实施情况。

据初步统计,申请年度稳岗补贴的省直行业单位为户,涉及职工28.7万人;申请年度稳岗补贴的省直行业单位为户,涉及职工27.9万。预计两年将为省直行业单位发放稳岗补贴4亿元,在稳定就业岗位、助力企业改革发展方面将发挥重要作用。

集中审核完成后,将由省社保局按规定将稳岗补贴资金拨付到相应的省直行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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