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
简称“吉大”,位于吉林省省会长春,是教育部直属、中央直管副部级建制的全国重点大学,国家“双一流”、“工程”重点建设、“工程”,始建于年,年经院系调整成为建国后中国共产*亲手创建的第一所综合性大学,年被国务院列为国家重点大学,年原吉林大学、吉林工业大学、白求恩医科大学、长春科技大学、长春邮电学院合并组建新吉林大学,年原中国人民解放**需大学转隶并入,学校6个校区7个校园占地万多平方米,建筑面积万平方米;下设46个学院,个本科专业。
吉林大学哲学社会学院组建于年,已成为中国当代哲学研究重镇之一。在几十年的发展过程中,哲学社会学院造就了自己的核心理念:“为人为学其道一也”,沉淀出了自己的学术传统和治学风格。
吉林大学法学院是中国法学著名的“五院四系”成员。其前身是吉林大学法律系,是“十年浩劫”中我国仅存的未停办的两所大学的法律系之一。其办学历史则始于年创建的东北行*学院司法系,现已成为在全国具有广泛影响、良好声誉、重要地位的法学教育与研究基地。
吉林大学的校训是
“求是创新励志图强”
你相信什么
你执着什么
你就是什么
——《将*令》
哲学社会学院
年国家学位委员会批准
该系马克思主义哲学
中国哲学等四个学科
硕士学位授予权
拥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
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
法学院
现有法学一级学科博士授权点
可在法学10个二级学科
自主设立博士点
现已设法学理论法律史
宪法与行*法学
刑法学民商法学
经济法学和国际法学
7个博士学位授予权专业
有与经济学院联合培养的
法经济学博士学位专业
以及与行*学院联合培养的
法*治学博士学位专业
有东北地区唯一的
法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其中法学理论刑法学
为国家重点学科
在国内居于领先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