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代表:
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我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去年的主要工作
年,常委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围绕全省工作大局,依法履职尽责,为推进新时代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作出积极贡献。
一、坚持*的全面领导,牢牢把握人大工作正确*治方向
*的全面领导是人大工作最高*治原则,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人大工作。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作为基本功和必修课,深入学习中央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要求,召开常委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举办市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培训班和代表培训班,长期坚持用*的创新理论最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把*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深入学习贯彻*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精神,牢牢把握“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维护*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主动接受省委领导,全年召开*组会议33次,就重要会议、重要立法、重要工作、重大事项等向省委请示报告41次,始终在省委领导下谋划和开展工作,更好助力吉林改革攻坚和振兴发展。
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大*方针和省委决策部署。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黑土地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修改《吉林省黑土地保护条例》,设立黑土地保护日,开展专题调研,动员各方面智慧和力量,共同把黑土地这个“耕地中的大熊猫”保护好、利用好;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首次以吉林代表团名义提出《关于率先启动建设“东北平原国家粮食安全产业带”的建议》,坚决扛起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的法治担当;落实省委“两确保一率先”大调研大谋划安排部署,以“县域振兴发展”为主题深入开展调研,为更好推动“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实施提供决策参考。
二、加强重点领域立法,为吉林振兴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常委会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全年共审议法规草案20件,通过16件,批准设区的市和民族自治地方法规35件,审查规范性文件11件。
加强经济领域立法。制定《吉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为维护我省金融秩序、促进地方金融健康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制定《吉林省社会信用条例》,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升全社会信用水平创造法治条件;制定《吉林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为加强我省铁路安全管理、保障铁路运输安全畅通提供法治支撑;制定《吉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依法规范我省食品餐饮生产经营、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加强农业领域立法。制定《吉林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为推动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奠定法治基础;修订《吉林省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管理条例》,为预防和控制重大动物疫病、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支撑;集中修改《吉林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等涉农法规,为实现我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创造法治环境。
加强环保领域立法。制定《吉林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依法保护我省森林资源、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修订《吉林省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为维护我省生态安全完善法治环境;修订《吉林省河道管理条例》,为保护我省河道生态环境、发挥江河综合效益提供法治保障。
加强社会领域立法。在全国率先修订《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落实国家人口生育*策调整,为稳定我省人口规模、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奠定法治基础;制定《吉林省物业管理条例》,首次把“*建引领”的原则转化为可执行、可操作的制度举措,提升群众生活品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修改《吉林省城市供热条例》,为解决供热领域突出问题提供法治依据,保障冬季供暖这个最大民生。
一年来,常委会主动适应全省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聚焦“十四五”规划实施,及时调整立法计划规划,确保地方立法与改革决策有效衔接;在立法工作中坚持发扬民主,在全省建立10个基层立法联系点,邀请70位学者、法律工作者和人大代表担任立法咨询专家,充分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直通车”作用和立法咨询专家“智库外脑”作用;鼓励设区的市、民族自治地方探索开展“小切口”立法,支持白山市、通化市围绕浑江流域水环境保护开展协同立法,取得积极成效。
三、着力增强监督实效,推动省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常委会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全年开展22次执法检查、视察和调查,进行了2次专题询问,听取和审议了16个专项工作报告。
聚焦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和推进科技创新开展监督。常委会持续